(文书号:成新人社处改〔2025〕25-2号)
成都柏吉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万兴路477号6栋1单元8层803号法定代表人:任柏吉
经查,你单位拖欠员工2023年7月份至2024年12月份工资,其中陈建13300元、冯毅12250元、姚登文12600元、陈红波11200元、李红9600元、余云辉14300元、吴文东6650元、陈红军27530元、邓书华16948元、陈三勋12000元、唐同英8000元、陈三勇15000元、黄承辉20000元、杨红10000元、袁刚3000元、谭秋燕9095元、肖浪18300元、刘代顺6650元、阳军14000元、罗金龙25650元、周学文8800元、庄文营29729元、刘国平13650、陈祖国10100元、梅国发1500元、王小强1500元、郑冬虎600元、王思仟1500元,以上共计333452元,你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的规定,作出如下指令:限成都柏吉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28名民工2023年7月份至2024年12月份工资共计:333452元(大写:叁拾叁万叁仟肆佰伍拾贰元整)。
拒不履行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依照《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陈坤 唐崇恩联系电话:028-89397263单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清源路90号人力资源市场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