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佳希)近日,营山县检察院、县法院共同前往营山县黄渡镇,就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两家单位工作人员、当地群众共同见证了增殖放流这一生态修复的重要时刻。此次投放的鱼苗符合本地水域生态需求,将有效补充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每一只鱼苗都是对受损生态环境的弥补,希望大家都能从这一行动中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营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在现场向群众说。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是对受损生态环境的直接修复,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向社会传递出“破坏生态必担责,修复环境是义务”的强烈信号,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态保护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