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现场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文/图)近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蒲江县检察院紧密围绕“生态修复与全民责任”主题,深入村社就一起非法狩猎案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并将公开宣告与警示教育、志愿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在被不起诉人舒某住所地的村委会,蒲江县检察院依法对舒某非法狩猎案举行不起诉公开宣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对舒某进行了训诫,明确指出了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刑事违法性,强调捕捉野生中华蟾蜍1200余只的行为已远超行政处罚标准、触犯刑法,虽因案发后舒某放生蟾蜍及认罪悔罪获得宽宥处理,但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不容置疑。随后,舒某结合自身违法经历及教训“现身说法”,清晰阐释非法捕
猎,特别是针对蟾蜍等“三有”保护动物的法律认定标准、刑事风险及必须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警示公众切勿因认识误区或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
不起诉宣告结束后,舒某自愿担任法治宣传员,在相关协会的组织下深入蒲江县城区的街道、社区,向居民和商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生态保护警示案例》等宣传资料,协助检察官“河长”开展巡河护林志愿服务活动,对发现的违规设置捕猎工具、破坏河岸植被等行为及时制止,明确告知行为人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捕猎、保护河道生态。
蒲江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不起诉宣告+被不起诉人警示教育+志愿服务”的创新模式,既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认罪悔过、积极修复者的司法温度,更以直观、深刻的“身边案例”强化了法治宣传的警示震慑效果,实现了惩治、教育、预防的一体化推进。蒲江县检察院将持续探索生态领域“惩、治、防”结合的新路径,为守护县域绿水青山构筑坚实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