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鑫胜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4月24日依法对吴秀琼工伤认定申请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川0129工认072号《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就业和社会保险科(地址:四川省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82971 39)领取上述文书,经过30日公告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