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华社告第8号成都科越汇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我中心依法受理关于你单位未按时足额为职工翁昌水购买社会保险投诉一案,我中心前期多次与你单位沟通,要求配合处理,因你单位拒绝整改,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我中心将依法暂时核定投诉期间的缴费基数。
经核实,你单位应为职工翁昌水补缴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经测算,截至2025年5月9日,你单位应为翁昌水补缴社会保险费36991.63元,其中本金25664.32元、利息641.11元、滞纳金10686.2元,具体缴费金额以缴费当日系统生成的实际金额为准。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华南巷1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我中心将依法核定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4333775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华南巷1号(成华区就业社保医保服务中心)302室
成都市成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