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链城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超:
经查,你公司未依法为职工黄勇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2025】7号:“拟对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杨超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对你单位未依法为黄勇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违法行为处34878.96元罚款;2.对法定代表人杨超处1750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听证要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联系电话0812-2909471。
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