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华社告第7号成都地利鲜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依法受理关于你单位未按时足额为职工陶继、郑文忠购买社会保险投诉一案,我中心前期多次与你单位沟通,要求配合处理,因你单位拒绝整改,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我中心将依法暂时核定投诉期间的缴费基数。
经核实,你单位应为职工陶继补缴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经测算,截至2025年5月6日,你单位应为陶继补缴社会保险费25226.85元,其中本金17960.93元、利息407.5元、滞纳金6858.42元,具体缴费金额以缴费当日系统生成的实际金额为准。
经核实,你单位应为职工郑文忠补缴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经测算,截至2025年5月6日,你单位应为郑文忠补缴社会保险费36422.5元,其中本金25191.36元、利息671.52元、滞纳金10559.62元,具体缴费金额以缴费当日系统生成的实际金额为准。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华南巷1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我中心将依法核定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联系人:杨老师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华南巷1号(成华区就业社保医保服务中心)302室联系电话:028-84333775
成都市成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