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华社告第6号
四川茹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依法受理关于你单位未按时足额为职工李正勇购买社会保险投诉一案,我中心前期多次与你单位沟通,要求配合处理,因你单位拒绝整改,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我中心将依法暂时核定投诉期间的缴费基数。
经核实,你单位应为职工李正勇补缴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基数差。经测算,截至2025年4月27日,你单位应为李正勇补缴社会保险费17430.54元,其中本金10936.32元、利息437.31元、滞纳金6056.91元,具体缴费金额以缴费当日系统生成的实际金额为准。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双林巷附2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我中心将依法核定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联系人:杨老师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华南巷1号院(成华区就业社保医保服务中心)302室
联系电话:028-84333775
成都市成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