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可(男,生前公民身份号码:510202197202031813)于2024年5月21日死亡,潘可生前遗留有房屋、存款等遗产。现潘玲、吕航、傅毅向重庆市公证处申办遗产取得公证,潘玲、吕航、傅毅陈述如下:
1.潘可生前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未留任何遗嘱。2.潘可无第一、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3.潘玲、吕航、傅毅三人对潘可都进行了不同层面的照顾、扶养,各方对此亦无争议。
若您有如下情形,请您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重庆市公证处或者邮寄书面函件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1.您对潘玲、吕航、傅毅的上述陈述有异议;2.您是潘可的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受益人;3.您是潘可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4.您已经就潘可遗产继承(取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尚在审理阶段;
5.您知晓的足以影响潘可遗产分割的其他情形。若您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重庆市公证处将依据潘玲、吕航、傅毅提供的相关材料,为其出具相应公证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重庆市公证处无关。
联系人:承办公证员 向光敏 联系电话:15123322219,023-67086753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紫康路155号中新大厦重庆市公证处
重庆市公证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