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美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0500785514):
截至2025年4月8日,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交存“商业、办公及配套设施(金美国际)”开发项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长青路88号)首期专项维修资金(880276.73元)和未出售房屋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573046.3元)共计1453323.03元。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根据《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市或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市或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成都市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金牛区金科南二路77号;联系电话:028-87525281)接受调查。同时,责令你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你公司应承担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453323.03元交存到成都市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否则,你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注:本公告于2025年4月10日在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55号25栋1单元13层2号张贴并取证,同时于《四川法治报》上刊登。
特此公告。
成都市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