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柯袁钦)近日,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会,对最高检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进行专题培训。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围绕《规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核心要点进行了深度解读,重点解读了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的范围、方式、程序及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专门讲解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实践操作和存在的问题。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对逐案评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该院积极构建案件质量“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案管部门评查”三级质量“大检查”体系,探索开展案件质量逐案评查全覆盖,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逐案评查领导小组和逐案评查小组,组织对全院所办理案件进行逐案评查。
杨强要求,要提升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检、省检察院、攀枝花市检察院关于案件质量的最新要求,准确把握数据指标与高质效办案之间的辩证关系,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压实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认真审视当前检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责任,强化担当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提升理念,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