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杨才: 我局于2025年2月19日依法作出了李杨才(2025)川0116工认31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李杨才公告送达(2025)川0116工认31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请李杨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到我局(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联系电话:028-85736236)领取上述文书,经过30日公告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