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徐婷婷 实习生 罗的妮
“一件都是批发价!”如今,漫步城市街头,几乎每隔几百米就能看见一家量贩零食店。花花绿绿的店招,高饱和度的装潢,琳琅满目的零食,分类分区的摆放,循环播放的“洗脑神曲”……一系列因素叠加刺激着人们的感官,激发人们的食欲和消费冲动,吸引了各年龄段的消费者驻足选购。
然而,在量贩零食店迅速扩张的同时,各种乱象也层出不穷。“商品过期”“缺斤少两”“价格刺客”……消费者对量贩零食店的投诉不断,行业乱象亟待整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本报聚焦量贩零食店乱象,探寻行业存在的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低价背后暗藏猫腻
频遭消费者投诉
量贩零食店也被称为零食折扣店或零食集合店,以薄利多销为经营策略,属于休闲零食线下零售的新业态。相较于传统商超与传统电商,量贩零食店价格低廉、品类丰富、区位便捷,让消费者随处可逛,随处可买。近年来,凭借价格实惠、品类丰富的优点,量贩零食店获得众多消费者的青睐,被称为线下“拼多多”。
矿泉水1.2元一瓶、薯片2.9元一包……记者随机走访了成都市区内的几家量贩零食店发现,“农夫山泉”“百岁山”“元气森林”等大众熟知品牌的饮料,被放置在店门口最显眼的位置,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进店选购,营造出量贩零食店都是低价的感觉。同时,大众熟知的大牌零食也被标上了比普通超市更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购买。
然而,量贩零食店到底是不是高折扣低价格?野蛮生长的量贩零食店有哪些猫腻?
“4根鳕鱼肠18块多,4根徐福记11块多?”某网络社交平台上,常常看到有消费者表达对量贩零食店中散装零食价格的不满。“以前总说散装贵,没想到不是贵,而是假称!”李女士感叹道,量贩零食店看似便宜,实则到处都是“坑”。她向记者讲述了此前在某量贩零食店被多消费35元的经历。“当时,店员还狡辩称‘因为前一天没注意旁边的摆件,不小心碰到了秤’。如果我没有核对小票,这钱就让他们赚得太容易了!”李女士气愤地说。
类似李女士这样遭遇“鬼秤”的消费者不在少数。“4根棒棒糖称出10斤重量”“2个散装面包多称了200多克”“小包奥利奥称出了10块钱”……多名消费者反映,在量贩零食店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曾发现过实际重量与标签存在细微差异,但因误差幅度较小往往选择忽略。“购买散装零食时,只要重量不是特别异常,我也不会专门去验证。”王女士向记者坦言。
除“鬼秤”外,更令消费者困扰的是商品质量问题。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检索发现,近一个月关于“零食很忙”“好想你”“赵一鸣零食”等量贩零食店的投诉已超过百条,投诉内容包括食品过期、食品霉变等等。
其中,出现问题的零食品牌大多为不知名商家生产,也就是“白牌”产品,如“鸭脖长‘毛’”“吃出胶带”“牛奶发酸,结成豆腐块”“保质期正确,但酸奶出现水乳分离,打开后散发强烈臭味”等。“小包装的鸭掌比其他零售店便宜,但拆封后发现商品已发霉。”消费者何女士向记者展示其购买记录时表示,此前,她在某量贩零食店以3折价格购入某韩国品牌坚果,拆封后却发现产品回潮严重,口感明显异常。
“大牌引流 白牌盈利”
亟须强化行业监管
“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与量贩零食店的盈利模式相关。”四川六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毛柏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
毛柏秀指出,目前,量贩零食店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大牌引流,白牌盈利”。“大牌”产品是指大众熟知的知名零食品牌,有大企业“背书”,产品品质好,量贩零食店将这部分零食的价格定得较低,以此吸引消费者进店选购。而“白牌”产品是指一些生产管理和品控能力都较为薄弱的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这类零食成本低,质量安全无保障,是量贩零食店的主要盈利来源。“这种盈利模式不仅会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降低消费者的满意度,还会影响产品的复购率,不利于店铺的长期发展。”毛柏秀说。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杨永芳认为,量贩零食店目前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法律。他指出,售卖“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面临罚款或承担刑事责任;虚假折扣、缺斤少两涉嫌价格欺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低价倾销、虚假促销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毛柏秀看来,极低的利润率对量贩零食企业的选品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门店管理能力考验非常大,必须确保每一个环节做到更高效的成本管控。然而,零食量贩行业目前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门店盈利空间不断被压缩,加盟者背负巨大压力且回本周期会变长,管理能力较弱的门店大量倒闭,不仅损害加盟者的利益,还不利于门店的扩张。
毛柏秀指出,随着各路资本入局,各大量贩零食品牌为抢占市场,迅速形成规模效应,市场容量严重饱和,客源被不断分流,盈利空间不断缩小。此外,在量贩零食店重合度较高的商业区域,各品牌之间为争夺客源,甚至出现对标对方价格进行定价的恶性竞争,双方不断打价格战,使其利润空间进一步降低。“绝对的低价格是量贩零食店的优势,但不应该成为其唯一特色。”毛柏秀说道。
第一时间保存证据
必要时提起诉讼
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在量贩零食店遭遇商品质量问题、“鬼秤”等情况后,维权过程困难重重。何女士反映,此前,她就变质食品问题多次联系门店未果,“销售专员一直联系不上,问题拖了半个月仍未解决”。“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显示,关于量贩零食店的投诉多数仍在处理中。
消费者遇到上述问题时,该如何有效维权?“在遇到食品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应及时保存证据。”杨永芳建议,“若是现场维权,消费者可凭问题商品要求商家退换或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可要求商家‘退一赔十’。此外,‘特价商品不退换’的字样,属于无效条款。若商家拒绝,消费者可以当场拨打12315或12345请求相关部门介入。”毛柏秀补充道:“若是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12315)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消费者因杂牌零食质量问题提起诉讼时,生产商注销或者失联,消费者可要求销售者赔偿,若销售者无法提供生产者的真实信息,则需承担全部责任。”杨永芳说。
量贩零食店爆发式增长,如何进行有效的行业监管?杨永芳建议,相关部门要强化准入审查,严格审核量贩零食店的资质,重点检查供应链来源及食品许可证,建立动态抽查机制和追溯体系,定期抽检商品质量,推动量贩零食店建立商品溯源系统,确保问题产品可追溯。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需严格查处“低价引流+白牌盈利”模式中的虚假宣传行为,打击价格乱象,并加强对消费者的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对“三无产品”的辨识能力。“另外,还需有效规范量贩零食店加盟行为,强制品牌方披露真实经营数据,设立加盟冷静期制度。”毛柏秀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