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
2024年9月6日,黄某与张某的劳务合同纠纷案经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张某未按协议履行任何一笔款项,黄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张某在温江某地上班的线索,于2025年1月26日将其从现场拘传到法院,并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天。
曲某与程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双方分别于2024年3月、10月达成和解协议,但两次和解后,程某均以工程款未收到为由拒不履行。2025年2月11日,温江区法院执行团队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将程某拘传到法院。执行法官检查程某手机时发现,2024年9月,程某用其母亲身份注册新微信号,并向某平台主播打赏47000余元。因程某恶意拖欠执行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依法决定对程某拘留15天。
2022年,周某与刘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生效后,法院判令刘某赔偿周某各项损失12 万余元。因刘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周某发现刘某行踪并告知法院,法院通知刘某到院进行财产调查并组织双方和解,刘某却认为自己仅需履行5万元,对剩余款项拒绝履行。即便法院释明法律后果,刘某仍拒不执行,温江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温江区法院提醒,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义务。对于拒不执行的行为,法院将依法采取严厉措施,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鼓励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助力法院执行工作,营造诚信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