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县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李某某家院坝东侧自建砖砌围墙进行了强制拆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等受邀现场监督见证。
2015年,合江县法王寺镇石佛村村委会为解决本村农户生产生活、出行难问题,组织修建了入户路,该路途经贾某某、李某某屋前下方,二人共同出资在屋前扩建一条毛坯路接通该路。2023年,双方因车辆通过问题产生矛盾,李某某在自家院坝紧贴贾某某家院坝边修建了一面围墙,阻断了贾某某的通道。后贾某某向到合江县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某拆除该围墙。
合江县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某拆除其修建的围墙。后因李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拆除义务,贾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李某某家释法说理,尝试达成和解,但李某某态度强硬,拒不拆除。为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合江县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等的监督见证下,对围墙进行了强拆。李单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