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鑫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林杰)、蒋茂富(公民身份证号码:513423198106285098)、林勇(公民身份证号码:513434197110280016)
本委受理徐勇等31人、花曲则诉你三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琴台古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三方,现依法向你三方公告送达西市劳人仲案〔2024〕599、70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准许徐勇等31人撤回西市劳人仲案〔2024〕599号仲裁申请,商丘市鑫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请人花曲则支付劳动报酬5510元。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琴台古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蒋茂富、林勇承担连带责任。请你三方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到,本裁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