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鼎仁破管字分配1号会理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日作出(2018)川3425民破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会理县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龙山水泥)破产清算,并指定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2年8月31日,《会理县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分配规则》由会理市人民法院(2018)川3425民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管理人根据该《民事裁定书》制定并实施《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方案》,具体《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方案》请联系管理人查看。
本公告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应当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管理人将于公示期满后提请法院裁定确认执行本分配方案。
管理人联系方式:18283406609(侯律师) 18981583302(杨律师)
会理县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