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温洪媛)近日,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财务人员成镓均应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南充市高坪区白塔街道办、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邀请,为村(居)委会书记、纪检员、报账员、代理记账机构财务人员等进行了3次财经法律法规授课,旨在进一步提升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财会监督水平,健全社区财务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项目)监管,服务乡村全面振兴,配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成镓均从三个方面引领大家学习。一是对《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针对财政专项检查和巡察发现问题进行答复和沟通;二是就近年来南充市高坪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以案释法;三是对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检企服务”工作进行宣传,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中,为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通过培训,学员们进一步理解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掌握了财经基础知识,知晓了检察机关“检企服务”的相关内容。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村“三资”管理能力,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