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县人民法院双石人民法庭法官到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

荣县人民法院长山人民法庭法官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荣县人民法院旭阳人民法庭法官到社区了解物业管理情况

荣县人民法院双古人民法庭法官走访茶企提供司法服务
谭峰 杨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文/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脚下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有多少热爱。荣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法庭的干警们穿过山间小路、走进稻田茶山,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让法治之风“飞”入田间地头,绘就一幅司法为民的美丽“枫”景。
加强法庭建设 服务基层治理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是法庭的重要职能。面对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荣县人民法院各人民法庭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守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解开矛盾纠纷症结,关键是厘清争议焦点,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今年6月,胡某乙驾驶的电动小型轿车与胡某甲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撞,造成胡某甲受伤、驾驶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评定胡某甲构成十级伤残。随后,胡某甲向法院起诉,认为其伤残产生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9万余元,要求胡某乙承担50%的损害赔偿责任。
荣县人民法院长山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启动联调机制,邀请辖区综治中心和派出所调解员参与联合调解。调解过程中,综治中心调解员从当地风土人情方面入手缓解双方对立情绪,为调解营造良好氛围;派出所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分析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使当事人对自己的责任有更清晰的认识;法官则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挖掘矛盾纠纷的突破点,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在法庭、综治中心、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胡某乙赔偿胡某甲各项损失85000元。协议签订后,胡某乙立即通过亲友筹钱支付30000元,并保证余款在两年内分期支付。至此,这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各个基层单位凝聚合力。荣县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朋友圈”,充分发挥各基层治理单位自身优势,推行“法庭+组、村、镇+两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工作模式,以法庭为中心,在辖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巡回调解、巡回审理,联系村组干部及当事人亲属,多方协同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今年以来,该院各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2051件,调撤案件1272件,开展巡回审判26场次、法治宣传教育36场次。
延伸法庭职能 服务农业生产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荣县耕地面积广阔,农作物品种多、质量好,荣县人民法院将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作为司法助农的重要一环,该院各人民法庭精准对接“农户之需、农户之想、农户之难”司法需求,护航四季农业生产,为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增添法治底色。
位于吴玉章故乡的荣县人民法院双石人民法庭弘扬吴玉章“一辈子做好事”精神品格,将吴老精神品格深度融入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中,多措并举为农耕生产保驾护航。
“棚里刚翻了土,可别把鞋子弄脏了!”
“没事的,刘大哥。现在正是耕种的好时节,我们到你这来看看,顺便提醒你在售卖农产品时,要保存好买卖合同、送货单等证据……”
农作物耕种期间,双石人民法庭干警充分发挥基层末梢作用,积极开展送法到田间地头行动,到辖区镇村为村集体产业、专业合作社及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干警们深入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与负责人交谈,了解他们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和困境,为荣县鼎新镇的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送去了“法治礼包”。荣县鼎新镇碧水蓝天家庭农场负责人张小东表示:“双石人民法庭积极为我们农耕生产提供法治护航服务,非常感谢他们。”
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近年来,荣县人民法院将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作为司法助农的重要一环,该院各人民法庭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相邻关系、农药种子购销等领域高发案件作为重点,拓展办案“绿色通道”,让涉农案件办理走上“快车道”,有效降低村民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减轻诉讼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今年以来,该院各人民法庭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涉农案件共65件,开展上门立案9件,向辖区群众发放涉农权益保护宣传图册12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90余条。
优化司法服务 服务企业发展
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大批扎根在乡村的小微企业,外接市场、内联乡亲,是乡村振兴中富有活力的实体。如何为乡村企业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荣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辖区经济发展大局,该院各人民法庭不断优化司法供给,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官,我的货款还能拿回来吗?”荣县人民法院双古人民法庭电话铃声响起,一个焦急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原来,安徽的程某通过电话向双古人民法庭辖区某茶业公司负责人李某订购了26.6吨茶叶,总价款63.4万元,李某按约定发货后,程某仅支付32.4万元。余下的30余万元茶款迟迟不能追回,加之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愁坏了李某。了解情况后,双古人民法庭干警第一时间与程某联系,通过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程某当天就支付了剩余茶款。李某感慨道:“以前觉得法院就是开庭判案,现在是真的不一样了,真正是走近群众、走进企业给大家解决难题了。”
为助力城乡融合,促进乡村企业发展,荣县人民法院精审快执涉中小微企业案件,由人民法庭办理涉中小微企业的简案,建立涉中小微企业纠纷快速解纷“绿色通道”,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的涉中小微企业纠纷,最大限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今年以来,人民法庭审理涉中小微企业小额诉讼适用率达49.97%,平均审理天数为28.55天。
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尤艳表示,该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以“调”为先解决矛盾纠纷,以“和”为贵传递司法温情,以“情”为引延伸服务触角,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