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着力完善刑事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置机制,强化法院与其他单位工作协同,规范保管处置,提升执行效率,近五年来已审结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11件,累计处置价值金额约12亿元涉案财物,兑付2300余名参与群众案款约5.35亿元。
因案施策,建立专案督办机制。针对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逐案建立包括刑事案件承办法官、执行法官在内的专案工作组,将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范围,实行院领导挂牌督办工作机制,根据不同案情“一案一策”分类讨论财物处置可行性方案,为案件审判和后续执行到位打下坚实基础。
审执一体,顺畅衔接快审快执。以审执一体为工作主线,明确“审理要管执行、执行要提前介入”的工作原则,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提前确定后续执行案件承办人,提前介入参与涉案财物排查、梳理,同步研究涉案财物处置方案,掌握参与群众规模,模拟后续退赔情况、研判退赔比例,提前向参与群众做好心理预期引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审理法官要继续参与纠纷化解,配合执行法官做好参与群众损失金额补充确认、司法释明、信访稳控等工作。
创新模式,灵活财物处置方式。创新“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市场引入、司法处置”的资产处置模式,针对涉案人员多、处置财物多、关联纠纷多、引发信访多等复杂情况,分类分层制定财物处置方案,引入破产重整案件办理思维,最大化利用政府部门政策支持、国企项目对接等方式,优化项目规划、产业配套、指标合规、资产融资、市场引入等前端流程,有效盘活不良资产,做好涉案财物变现。 刘海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