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有机统一,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轻微犯罪综合治理,形成“加强源头预防-完善办案模式-凸显人文关怀”轻罪治理新模式,自今年开展轻罪治理以来,危险驾驶罪收案量同比降低32.5个百分点,盗窃罪收案量同比降低10.46个百分点。
转变司法理念,坚持“治罪“治理”并重。都江堰市法院与市公安局建立联合治理机制,每月向都江堰市“道安办”通报醉驾、酒驾数据,并同步向犯罪人员与所在社区通报相关情况,提高属地社区关注度;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格建设,与综治办、社区、网格员形成合力,争取就地化解纠纷矛盾;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在校师生等不同群体走进法庭旁听庭审,定期开展“法治七进”活动,依托巡回审理、法治宣传等形式,持续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完善办案模式,构建多层次诉讼程序。都江堰市法院将刑事和解、调解机制、简易程序与认罪认罚制度有机结合,形成轻刑快办新机制。针对起因简单、情节轻微的民间纠纷,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机制,鼓励被告人积极赔偿修复受损法益,限制、消除产生次生犯罪的原因及条件,从源头减少犯罪。办理个案时,注重以案释法,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实行快速审理、快速宣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凸显人文关怀,建立全方位帮教挽救机制。都江堰市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签订《都江堰市关于轻微刑事案件人员实行社会公益服务及再社会化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建立轻罪诉前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评估机制。根据涉罪人员罪行轻重、主观恶性大小、认罪悔过表现等情节,确定社会公益服务时长和内容,并对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进行考察并出具评估报告,通过结果运用,对符合条件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宣告缓刑。同时,针对部分涉轻罪人员无固定收入来源、再犯罪率高等问题,法院与人社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探索轻微犯罪人员的就业帮扶机制,集中开展就业培训,并主动与相关企业、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帮助协调工作岗位,探索与企业联合建立“轻罪人员就业帮扶点”。 邓悟 胡蓉 施苏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