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我没有钱还,有本事就把我抓了!”近日,李某向成都市温江区法院执行干警叫嚣道。执行干警耐心地向李某解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李某仍明确表示不会支付案款,经某工程机械公司申请,成都市温江区法院遂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依法决定将其拘留15日。
成都市温江区法院紧跟上级法院“攻坚克小”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工作要求,聚焦5万元以下的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从优化办案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各个击破难点三个维度着力,最大限度推动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及时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
借助执行联动力量,畅通与公安机关、网格员的执行协作,通过发函的方式发起协助执行任务,由网格员、公安民警实现人员定位及协助查人找物,提升查人找物效率。
前述李某与某工程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4万余元,因李某心有不满,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其均不配合。成都市温江区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执行函,请求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具体下落后,执行干警立即赶往现场,找到了在砂石厂工作的李某。
某游乐设备公司与江油市某餐饮公司合同纠纷案标的5万元,被执行人江油某餐饮公司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未履行支付义务。成都市温江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方查人找物,最终在江油市某农家乐内找到被执行人江油某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干警当场释明,该法定代表人仍然情绪激动,辱骂执行干警并拒不履行。法院遂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日。拘留次日,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到法院履行部分案款,并提供担保在半个月内将剩余案款全部支付完毕。
成都市温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石凌云介绍道:“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工作部署,积极学习借鉴兄弟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举措,总结拓展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工作思路,持续狠抓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以执行‘力度’守护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