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加快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更好的为残疾人提供高效便利的诉讼服务,充分彰显出诉服有爱助“残”无碍的为民情怀。
近年来,平武县法院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了轮椅、拐杖、助视器、助听器、残障人士专用柜等无障碍服务设备,并修建了无障碍停车位,更新了无障碍引导标识。这些设备的增设,不仅体现了平武县法院对残疾人的关爱和尊重,更是极大地提升了残疾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体验感和适应度。通过这些措施,平武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能够更好的回应残疾人在诉讼中的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提升残障群体的获得感。 兰瞻 赵银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