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岳仲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近日,南江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会签《关于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风险排查、联动办案、从业监管、合规监管、公益诉讼、学习培训、法治宣传等九个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根据该意见,南江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应明确分管领导和本单位的牵头负责部门,各指派一名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县民政局对涉嫌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及时向民政部门通报已经办理的涉养老机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和数据信息;民政部门监督养老机构制定员工守则,定期组织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培训,检察机关会同民政部门定期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开展预防违法犯罪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