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佳 王丝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谭别林)“5年过去了,没想到还能拿到这笔钱,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宣汉县法院执结3起咨询服务费执行案件,3名申请执行人收到案款后向该院表达感谢时说。
2018年,被执行人林某与申请执行人姜某某、罗某某、李某签订《委托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由被执行人林某为3名申请执行人办理重庆某小区公租房申请手续,并收取咨询服务费。同时,被执行人林某承诺,若某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核无法通过,则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所收取的咨询服务费。
约定期满后,被执行人林某未按合同约定向3名申请执行人提供公租房房源,且在法院的民事判决生效后仍拒绝履行偿还义务,3名申请执行人遂于2019年向宣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宣汉县法院未查控到被执行人林某的行踪,且线上线下多方查控亦未发现被执行人林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征求3名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已“终本”,但执行干警一直保持关注和跟进。今年10月,在发现被执行人林某的行踪后,宣汉县法院执行干警迅速驱车前往百里外的林某所在地,实地调查发现其近年来一直经营水果店,生意不错,且收入稳定。执行干警当即向被执行人林某释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出示了预拘留决定书。迫于执行的强大威慑力,被执行人林某立即向宣汉县法院账户一次性转款4万余元,宣汉县法院快速将该笔案款发放给3名申请执行人。至此,长达5年之久的3件“终本”案件实际执行完毕。
自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以来,宣汉县法院全面梳理在库“终本”案件,逐案分析、分类施策,努力将裁判文书上冷冰冰的金额数字变成胜诉当事人能感知、握得住的“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