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西一路58号仁和香榭广场小区中庭,临街商业楼背后一楼的钢架构筑物,无规划审批手续,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经多方调查,仍无法确定该处构筑物的建设者,且该处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三十日,请该处构筑物的建设者在2024年12月9日前,到金牛区土龙路 561号金牛区金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83419110)接受询问调查,如有相关规划材料请一并带上。如逾期未来接受询问调查,本机关将视该处建筑物为无主建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处构筑物予以依法查处并拆除。
成都市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2日
他财产,李某直接拒不报告财产。
随后,申请执行人张某发现了李某、董某的行踪,涪城区法院“执行110”立即出警,将李某、董某拘传至法院,二人对于其违反财产报告令的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李某因拒不报告财产、董某因不如实报告财产被该院依法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涪城区法院积极开展工作,截至10月31日,该院累计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罚款36400元,拘留38人次,移送刑事犯罪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