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近日,某公司就与张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向天府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该院执前督促团队积极开展工作下,该案顺利履行完毕。
该案进入执前督促阶段后,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依法进行查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前督促团队将该案双方当事人传唤至法院进行调解。被执行人张某到院后,以未参加庭审、没有收入等理由为托辞,以消极态度面对其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但在现场调解过程中,执前督促法官发现张某手上戴有贵重黄金首饰,与其自述目前较为“凄惨”的状态不一致,便立即向张某再次释明未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将面临拘留、处罚等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张某面对执前督促法官的施压转变态度,积极配合,当场承诺以黄金首饰覆盖该案应付案款,该案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