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强 徐楠)近日,宜宾市兴文县法院与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执行110”联动配合,将在兴文县法院有5起未了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拘传,圆满完成了这次跨区域出警寻人任务。
一个周五的晚上9时30分,兴文县法院“执行110”值班室接到申请执行人阮某来电,称其在成都市青羊区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请求法院出警寻人。
被执行人王某在兴文县法院有5起未了结执行案件。因王某躲避执行“玩失踪”,执行干警多次查找无果,遂将其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阮某是王某涉及的1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为7万元。王某一直辗转广东、浙江等地务工,此次乘车从浙江到成都,刚在成都市青羊区出站,便被阮某的朋友发现。阮某知道后,立即拨打兴文县法院“执行110”电话。
法院值班干警接到电话确认王某具体位置后,考虑到两地相隔较远,王某在执行干警去程期间有逃脱的风险,便立即向领导汇报情况。兴文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何文翟了解到具体情况后,立即致电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随后,两地法院执行局开启夜间联网工作模式。根据阮某提供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执行110”迅速出警,对王某实施临时控制并带至青羊区法院。与此同时,兴文县法院“执行110”备勤的3名法警和1名书记员带上拘传票、执行文书等,于当晚11时出发,驱车300多公里前往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并于次日凌晨3时安全到达。
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兴文县法院执行干警将王某带上警车连夜返回兴文县。返程途中,王某情绪开始急躁,执行干警耐心劝解,稳定其情绪,防止王某做出过激行为。次日清晨,王某被带回兴文县法院,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与阮某进行协商。
执行干警以王某的家人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王某履行还款义务。最终,王某与阮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王某亲属当场代为履行1万元,剩余欠款由王某在一周内向阮某全部履行。王某还表示,自己会在半个月内与其余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履行相应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