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网购了98个筒灯,结果都不是正品,这让山东青岛市民张先生气愤不已。日前,张先生在某电商平台某某照明商城直销店买了一批某品牌筒灯,但经该品牌客服查询,这批筒灯并非其所在公司生产的。意识到自己买到了假货,张先生要求商家“退一赔三”,遭到对方拒绝。记者采访发现,像张先生一样网购买到假货的人不在少数。(据8月27日《法治日报》)
在消费实践中,比买到假货更令消费者糟心的是后续维权难。诚如媒体报道的现象。有的商家矢口否认售卖假货,拒绝赔偿;有的商家“踢皮球”,坚称自己也是被上游厂家欺骗;有的商家直接关店跑路了。有部分消费者向电商平台求助,对方或让其继续与商家协商,或选择冷处理。如此,消费者权益难有保障,更损害了电商平台及商家的口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维权太难了,‘退一赔三’想都不要想,能退点款就不错了”是消费者的维权常态。
针对上述情况,一则,需要堵住网店售卖假货的漏洞。于平台,须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名称、资质等审核。同时,对高风险商品类别,平台应考虑与专业第三方质检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施专业的质量检测。除此之外,平台还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既要积极配合消费者维权,更须采取如暂停店铺运营、扣除保证金等措施,对违法违规商家给予有效惩治。
二则,加大对售假行为打击力度。诚如受访专家表示,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大对相关数据信息的整合、分析和研判,提高对网店售假违法行为的深度挖掘和精准执法能力。事实上,这十分必要。监管部门要立足于高效规制网店售假行为,使售假实现“见光死”。同时,也应加强典型案件的宣传警示,以此震慑平台和商家,为消费者维权增添底气。
三则,商家要恪守依法诚信经营底线。在商品生产、运输、销售乃至售后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均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才能够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况且,商家的严重不法行为可能触及多项罪名,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等。于此,更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此外,消费者要勇于维权。一方面,在购买前注意核实商品的生产信息、标识、商家信誉等,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积极依法维权。例如,可向商家或者交易平台实际经营地或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当然,即便维权会付出一定的成本,但也不能因此放弃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