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6日以(2024)川1112清申1号之一裁定书,受理马作斌对乐山呈益硅材料有限公司的清算申请。2024年8月9日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以(2024)川1112强清1号裁定书裁定准许马作斌撤回了清算申请,乐山呈益硅材料有限公司本次清算程序终结。 特此公告。 乐山呈益硅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