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应急加罚〔2023〕9W32号成都紫邦物流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1月10日作出((新)应急罚〔2023〕9W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2024年1月10日向你(单位)送达,对你单位罚款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要求于2024年1月25日前履行。你单位截至2023年7月23日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加处罚款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向成都农商银行缴纳依法加处的罚款。
成都市新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