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近日,崇州市检察院调解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乡村和谐稳定。
案件起因是两户村民因农机工具使用发生争执,进而演变为肢体冲突。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崇州市检察院与崇州市司法局启动了“合作式人民调解”机制。人民调解员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群众基础,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深入分析矛盾根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双方就工具使用问题达成共识,还表示今后将加强沟通。
此案的成功调解,得益于崇州市检察院与崇州市司法局签订的《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办法》。根据该办法,组建了“检察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办案团队,根据案发地、案件类型、调解难度等因素,邀请人民调解员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或参与刑事和解。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与办案检察官密切配合,共同分析矛盾点、研究调解策略,制定个性化方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崇州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合作式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紧密结合,以更加高效、公正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小”案,努力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强化社会治理的关键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