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近日,由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培训工作委员会承办,省律师协会破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协办的“首届破产实务系统培训”活动在成都举办,300余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圣平,上海市律师协会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郝朝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朱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任一民,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南京市人大代表及财经委委员孙洋分别以《破产程序的启动及其效力》《民法典视野下的破产担保问题》《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与重整计划草案制作》《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权利的破产处理(撤销权、抵消权、解除权)》《破产案件疑难债权审查》《破产清算和重整涉税问题》为题作分享。本次培训专业性强、课程丰富,涵盖破产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紧贴时代脉搏,融入了最新的法律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