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昨(17)日,在省高院、省消委会的指导下,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德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眉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资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在成都签订《加强互联网消费权益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据悉,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暨成都都市圈建设成长期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相关要求,更好地服务于成德眉资四地同城化发展,优化消费维权法治环境,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助力成德眉资四地数字经济和在线消费发展。
根据协议,成德眉资四地消委会、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健全互联网消费纠纷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消委组织职能优势,积极发挥示范判决、司法确认作用,依托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构建网络消费纠纷平台前端化解、消委中端调处、司法末端裁判的一体化在线化解的网络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模式;共同开展网络消费领域权益保护的案例研讨、课题研究,通报重大、疑难、复杂消费纠纷案件情况等信息,开展区域网络消费权益保护司法协作效果评估,适时发布网络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互联网消费白皮书、网络消费预警等;加强网络消费纠纷调解资源共享,支持双方调解人员涉互联网消费领域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培训。积极发挥消委组织在消费调解上的优势,有序开展网络消费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的入库工作;联合开展互联网消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网络消费普法宣传品牌,提高网络消费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支持电子商务平台规范管理,发挥平台管理的纠纷预防和前端治理功能,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下一步,成德眉资四地消委会、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将依据框架协议制定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质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