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龙泉派出所在办理黄昌秀被诈骗案中,将嫌疑人账号进行了冻结。现经过侦查,确定嫌疑人账号内的部分余款属于被害人所有。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后,根据电信诈骗返还相关规定,现将嫌疑人宗晴账户6236681460022606673内的人民币12551 元 及 嫌 疑 人 林 树 龙 账 户6013826207000119693内的人民币14537元返还至受害人黄昌秀账户6217583100006502006内。
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出的30日内,提供相关材料至龙泉派出所办理相关事宜,联系人冯警官,电话:028-84853136。公示期为30日(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8日)。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龙泉派出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