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跋涉寻找被执行人、不远千里进行强制扣押、奔赴各地进行财产处置……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执行干警开展执行专项行动,行驶近2000公里,历时96小时。
卢某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向季某借款2万余元,一直不归还,今年1月,季某将其诉至新津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还款时间到期后,卢某仍未履行义务,季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多次联系卢某未果后,对卢某不动产进行查询核实,随即前往被执行人卢某不动产登记信息所在地盐源县泸沽湖镇,对卢某的不动产进行查封。
6月17日,第一天,成都新津至泸沽湖,全程638公里。17日,新津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建带队从新津出发,前往盐源县。行驶途中遭遇特大暴雨,但突如其来的大暴雨没有阻碍执行干警的脚步,一行人于当晚8点抵达泸沽湖镇。
6 月 18 日,第二天,全程 65 公里。在泸沽湖法庭的协助下,执行干警顺利抵达卢某不动产所在地,并找到卢某父亲。执行干警对卢某父亲进行释法明理,向其告知卢某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在强大执行威慑力下,卢某父亲迅速帮助执行干警联系卢某,卢某抵达现场后与季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本月底前履行该案。
执行干警脚步不停,继续前往下一站。
6月19日,第三天,泸沽湖镇至云南纳西县,全程210公里。执行干警驱车奔赴云南省玉龙县,途中遭遇了山体落石,所幸有惊无险,顺利抵达云南。在执行王某与四川彭山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中,经查询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在云南玉龙县有不动产,执行干警赶至玉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宋某不动产的详细信息,上门张贴查封腾退公告并到小区物业做调查,启动查封拍卖程序。
6月20日返程,全程810公里。执行干警驱车返回,披星戴月,风雨兼程,只为守护公平正义!
李建 马智礼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