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230台车辆(小型轿车10辆,面包车4辆,农用车1辆,微型货车2辆,二轮摩车65辆,机动三轮车8辆,机动四轮车2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24辆,人力三轮车7辆,电动四轮车17辆,电动三轮车77辆,自行车13辆)于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被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接受处理。按照《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主机动车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前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四分局接受处理。公告3个月期满仍未前往接受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按无主车辆依法处置。请车辆所有人在公告期内前往中融高鑫(成都)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咨询、认领车辆。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望江村五河路342号,咨询电话:028-82551166。
特此公告。
附件:新津区公安分局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暂扣车辆明细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