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蓝天低垂,雪线越来越清晰。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玛沁县出发,驱车255公里,6月17日,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保护母亲河法媒在行动”青海段采访组一行来到了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的玛多县,走进黄河源头的幸福村——噶丹村。
“噶丹”在藏语中意为“幸福汇聚之地”,噶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是果洛州最大的易地搬迁安置区。从牧区搬到县城、从帐篷搬进新房,自2018年易地搬迁工作开展以来,玛多县将民生福祉放在首位,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如今,这里是怎样一番光景?玛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军龙和噶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临时管理委员会主任彭措决定带大家去看看。
法治广场作用大
“禁止在黄河上游约古宗列曲、扎陵湖、鄂陵湖、玛多河湖群等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砂、渔猎等活动,维持河道、湖泊天然状态……”6月17日,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围满了人,玛多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正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黄河保护相关内容,同时向群众发放法律读本。
去年5月,玛多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联合打造的具有玛多特色的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项目全面建成,这不仅是玛多县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一项举措,也是法治玛多建设的新亮点。记者在现场看到,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在22块法治宣传栏中融入法治理念、法治艺术、法治知识,直观地展示了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
“上半年,玛多县已经依托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24次法治宣传活动,覆盖5800余人,发放宣传品、宣传册2万余份。”李军龙介绍,“我们将持续推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村规民约影响深
彭措告诉大家:“2018年开始,玛多县对境内扎陵湖乡、黄河乡、玛查里镇3个乡镇22个村庄的1036户居住分散、偏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异地搬迁、集中安置;2020年7月成立噶丹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临时管委会,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噶丹村。这3个乡镇分别有符合自身发展的村规民约,但为了统一管理,都要遵循玛多县村规民约。”
“针对玛多县实际,我们制定了村规民约,就是建设文明新村、守法新村。”李军龙说,“玛多县村规民约共有36条,从日常管理、社会治安、集体资本使用和管理、婚姻家庭、村风民宿、民主公开 6个方面作了详细规范。”
记者注意到,其中第6条规定,共同维护树立整洁、认真做好门前“三包”(包垃圾、包污水、包秩序)义务;提倡垃圾分类,严禁向河道、沟渠丢垃圾、排污水;严禁乱丢病(死)牲畜,如若发生此情况,上交政府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村规民约中的这一条内容也是我们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的有力说明。地处黄河源头,这条规定就是在时刻提醒村民,不能让垃圾进入河道、不能让污水排入沟渠、不能让病(死)牲畜影响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特别是黄河源头的生态环境,人人有责。”李军龙说。
幸福村里话幸福
随后,彭措带领采访组前往噶丹村。“过去交通不便,我们从牧区到县城需要1至2天,更不用说大人看病、孩子上学了。搬过来以后,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看病便利了、孩子上学近了,村子里该有的设施都有了,最大的感受就是方便了。”今年47岁的南尕于2018年搬迁至此,固有草场不变,牲畜加入合作社,每年除了有合作社分红,还有草原生态奖补、生态管护员补助,再加上有时外出务工的报酬,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南尕还是锅庄队的队长,只要不忙,他就会组织大家跳起锅庄。值得一提的是,南尕的锅庄队跳的是玛多卓锅,一种本地的传统舞蹈。“夕阳下,黄河边,大家随着音乐声欢呼起舞,这是我们最惬意最幸福的时刻。”南尕说。
此外,南尕还是一名生态管护员,日常工作是巡湖、捡拾垃圾、保护野生动植物,救助陷入淤泥的藏野驴、救助撞到网围栏上的白唇鹿……说起巡湖时发生的故事,南尕滔滔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