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延鑫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夕,4日,邛崃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邛崃市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法律监督。
调研组旁听了由邛崃市检察院检察长赵霞出庭支持公诉、邛崃市法院院长邓夏主审的李某等3人被控犯污染环境罪一案的庭审。
2021年至2023年,李某等3人在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在邛崃市高埂街道、羊安街道及广东等地设立加工窝点,大量收购报废汽车的排气筒,并将排气筒中的三元催化剂处置成粉末对外售卖牟利。李某等3人共处置三元催化剂粉末3吨以上。经司法鉴定,李某等3人非法研磨三元催化剂行为,对周边环境介质造成了锌、镍、总铬、锰等重金属污染物损害。经依法审理,邛崃市法院当庭宣判:李某等3人分别被判处1年到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
庭审结束后,邛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一行听取了邛崃市法院近三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邓夏从案件审理、开展司法改革、司法职能延伸三个方面介绍了邛崃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汇报了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听取汇报后,参加座谈会的人大代表们对邛崃市法院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李力对邛崃市法院相关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是保障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邛崃市法院要依托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发挥专业化审判机构的优势和作用,以高标准司法落实高标准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要加强与检察、公安、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执法协作、重大案件协商等形式联动,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强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要依托龙门山生物多样性博览园等辖区特色环境要素和资源禀赋,将生态修复与公园城市打造相结合,推行生态修复“4R”机制,着眼于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推进生态系统平衡的自我修复;要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作用,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全社会环保意识,让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成为生态邛崃建设的“一剂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