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南充蓬安一男子“好了伤疤忘了疼”,一而再、再而三“酒驾”,5年内4次因酒驾被抓!重考驾驶证还有7天才满实习期,该男子酒驾又被查!
5日13时许,邓某某驾驶川RG×××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蓬安县磨子街路段时,因涉嫌酒驾被现场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交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显示检测结果为7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进一步核查是,发现驾驶人邓某某竟是一名“老熟人”,这已经是邓某某第四次被查了。
2019年10月31日,邓某某在蓬安县城北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2020年4月17日,邓某某在蓬安县嘉陵中路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被罚款21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3月26日,邓某某在蓬安县丝绸街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罚款2900元,并被行政拘留5天。
今年5月5日,邓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又被查获。
据了解,邓某某在2020年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后,于2023年5月13日重新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谁曾想,还差7天就满实习期,他竟再次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邓某某称,5月4日当晚至5日凌晨2时跟朋友在烧烤店喝了8瓶啤酒。他心想已经过了一段时间,酒精可能已经代谢了,应该没事,于是中午又开车上路,没想到又被查出酒驾。
最终,邓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5日。
邓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