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本报讯(张梅 沈龙康 文/图)23日,鲜水河流域(色达至道孚段)“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合作协议签约暨交流座谈会召开,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推动鲜水河流域(色达至道孚段)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道孚县法院、炉霍县法院、色达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炉霍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四郎拉初宣读了道孚县法院、炉霍县法院、色达县法院关于建立鲜水河流域(色达至道孚段)“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随后,道孚县法院、炉霍县法院、色达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了建立“纽扣法庭”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交流协作机制、工作指导机制及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开展跨域司法协作、开展行政司法联动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助推跨区域人民法庭常态化司法协作,促进鲜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实质化运行。
对于“纽扣法庭”建设,炉霍县法院朱倭人民法庭庭长李再香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的优势为出发点,就朱倭人民法庭在及时报告工作动态、互通工作信息、完善鲜水河流域跨部门执法司法案件会商研讨、加强生态流域保护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炉霍县法院、道孚县法院与色达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守护鲜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