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杜海与你单位劳动关系解除、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案〔2023〕179号仲裁裁决书,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一成都三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208555.07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8725.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076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2456.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2625.00元、医疗费2229.07元、交通费500.0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60.0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彩虹路203号南湖雅苑底商(联系电话:0817-3858729),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充市嘉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