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嫂两家在家中老人的主导下一直交换土地耕种,直至家中老人去世,多年来的“默契”被打破,两家人闹得不可开交。近日,在人大代表、村组干部的见证下,汉源县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化解了这起返还土地纠纷案。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叔嫂关系,两家承包经营的土地相邻。多年前,为便于耕种,在家里老人主导下经村组干部协调,双方划定土地交换耕种,这导致登记在原告马某某名下的土地实际由被告李某某耕种。老人过世后,原被告双方就土地重新分配产生争议,马某某要求李某某停止耕种案涉土地并予以返还。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应当停止侵害并返还案涉土地。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拒不返还案涉土地,马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干警到现场查看,发现涉案土地面积只有0.13亩,以种植水稻、蒜薹为主,经济价值不高。双方本为亲人,却为此闹得不可开交,其中必有隐情。
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调查走访,被执行人李某某道出实情。“这点土地的收入,还不如我山上两棵樱桃树的收入高,但我就是不想把这块地还给他家。这么多年来,一直是我在耕种,该土地就应归我所有。”另一边,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也寸步不让,表示:“以前的协议是老人主持的,既然老人过世了,就该按照确权登记的耕地权属进行耕种。”
司法连着民生,小案不能小办。执行干警综合考虑双方的亲缘关系和纠纷背后的矛盾积怨,认为该案不宜采取强制措施,更应“以法润心”,用调解的方式将该纠纷真正化解。对此,执行干警邀请基层村组干部、村里“能人”参与到案件中,找准案件突破口,做好双方当事人法律释明和情绪疏导工作:联合村组干部协调解决双方产生积怨矛盾的其他问题,打消李某某返还土地的后顾之忧,劝其重拾亲情,从此消除双方多年的隔阂。最终,李某某返还了案涉土地,两家人重归于好。
杨永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