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深化青少年安全意识,“五一”假期前夕,富顺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富顺县城关中学、李桥镇新雨九年制学校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假期安全知识主题讲座。
检察官以校园欺凌事件为切入点,细致地为师生们讲解校园欺凌的定义、欺凌形式分类、欺凌角色分类、重大危害及可能涉及的罪名,用深入浅出的讲解和生动的案例,使学生们深刻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检察官强调,校园欺凌没有赢家,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并送给全校师生预防校园欺凌的三件“武器”:一是撑好法律的“保护伞”,在必要时要寻求法律的保护;二是舞好法律的“正义剑”,不做歪风邪气的助威者;三是念好法律的“紧箍咒”,如果你曾经实施过欺凌,要立即停止这种错误的行为,应做到爱护同学、保护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