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近日,广安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推进会在广安市中级法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的规定(试行)》等文件及省高院对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安排部署,与会人员围绕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要求,广安市法院要深刻认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重要性、系统性、复杂性,吃透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切实配合与推动集中管辖改革顺利开展。要坚决防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后出现乱象、怪象,积极与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沟通协作工作机制,防止出现立审脱节、错误告知、移转混乱、互相推诿等现象。要强力推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落细、落实,压实院庭长责任,做好跨域诉讼服务,加强集中管辖改革的宣传引导,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力所能及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