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债务人(见附表)在我行借款到期已久,但目前仍未归还本息,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0】17号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以下债务人所借款项本金、利息及罚息进行公告催收,债务人见此公告后速到我行归还本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32-5518592 四川资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