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县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电话,称在南充市嘉陵区某地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的行踪,希望法院能尽快派人前往现场。该院执行局局长杨军决定,立即派执行法官和3名法警赶赴南充。
2019年,刘某因投资健身房向李某借款4万元,一直未归还,李某多次索要欠款无果,起诉至叙永县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一行在前往南充途中,时刻与申请执行人保持联系,确定被执行人行踪。经过4个多小时车程,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在南充会合并顺利找到被执行人。
在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的协助下,法官对当事双方展开约谈,一面积极劝诫,让其了解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面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确有特殊困难后,努力做双方思想工作。在法官的耐心劝诫和协调下,李某和刘某达成和解,刘某当场履行部分欠款,并约定按月分期支付剩余欠款,直至还清为止。至此,一件历时两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两地法院、警方通力协作下,在数小时内圆满执结。 杨军 汪鑫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