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胥家镇废旧物资回收站:
我局于2024年2月19日中止钱老四的工伤认定,现中止情形消除,我局于2024年4月8日恢复了钱老四的工伤认定程序。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恢复工伤认定通知书(2024)川3402工复3号》《用人单位举证通知书(2024)川3402工举1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交举证材料,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可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文书领取地址:会理市顺城西路北66号政务办公区B栋1楼,联系电话:0834-5673497。
特此公告。
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