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根据省检察院近日出台的《四川省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年2月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的检察为民。这是记者昨(2)日从省检察院获悉的消息。《实施方案》围绕加强重点群体权益保护、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突出整治重点行业市场乱象、服务美丽城乡建设、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13项行动重点,细化了若干具体工作举措。
在加强重点群体权益保护方面,要深化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强化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依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聚焦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人格权益保障以及弱势或困难妇女群体权益保障,持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做实矫治教育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益保护,强化被害人综合救助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持续深化军地检察协作。
在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方面,要加大金融领域检察监督力度,依法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依法妥善处置金融信贷领域风险,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惩治证券犯罪,办好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持续做好医保诈骗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打击借诉讼骗取社保基金的虚假诉讼,开展社会保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在突出整治重点行业市场乱象方面,要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协同整治网络谣言特别是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惩治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协同犯罪,持续推进“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
在服务美丽城乡建设方面,要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强耕地和粮食安全保护,持续推进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助力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健全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加大传统村落和特色民族村寨的司法保护力度。
在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方面,要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检察听证,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坚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积极运用民事检察“和解五法”;深入推进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和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