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办理的林春被诈骗案,现依程序需将嫌疑人一级账户(吕利,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账 户 :6217921566584176) 中 人 民 币7990.00元(柒仟玖佰玖拾圆整)返还至受害人林春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账户(卡号6214673810001572394)内,联系人谢警官、张警官(电话028-87656434)。 特此公示。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2024年3月27日